前两天,我让父亲从老家给我寄点家乡的茶叶。可没想到的是他老人家为了节约资费,在没有和我电话沟通的情况下,把邮寄改为了铁路托运。他老人家倒是节约了,但接下来留给我的难度却大大增加。
首先,本人没有工作单位,因此我让父亲在铁路托运时,在地址一栏填写我夫人的单位。但因为他使用铁路托运,并且在填托运表格时,负责办理的人员没有提醒他;他就根据表格上的“单位名字”一栏的本意既填了我夫人的名字,又填写她的公司名称。()这样的话,按照铁路托运需要开具单位介绍信。
第二,我夫人在休产假。因此,我夫人无法直接办理。这样就需要间接地麻烦同事。但同事也有同事的工作呀。
第三、我夫人的公司没有空白介绍信。
第一次去取,工作人员说由于托运单上写了单位名称,因此需要介绍信。我说,旁边的说明和公章都写了。她说,需要正式的介绍信。
第二天去取,另一个工作人员说,这个介绍信还是不合格。我问:“为什么?”,他说:“名字和单位名称必须手写体”。
“只认格式,不认公章”的教条主义!!!(此协议解释权归铁路局所有)
一气之下,我做了个决定,花三元钱买了一本市面上公认的正式介绍信;但今天是星期六,夫人单位不上班,因此只好等着挨罚款了。
posted on 2006-07-15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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