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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缺乏的不只是管理——“体制病”的猛药

       《大道至简》第三章“团队缺乏的不只是管理”,对软件公司组建新团队,管理团队,或者是管理转型非常有指导意义。我觉得作者用一个鲜活的例子深刻地分析了许多公司团队组建中的、当前面临的或者已经经历过的关键难题,而他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功底开出了对症的药方,所以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或者是希望成为医生的相关人员,此药方必须深入研读并铭记在心。
      让我们先来完整的看一遍作者给出的一个病例——做ISO质量体系的教训,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目前国内很多公司都或多或少有这种病,以及更多饱受这种疾病困扰,想根治却得到了与下文Y公司类似结果的公司。   
      
原文
      Y 公司终于在2001年发现管理跟不上了,于是开始引进ISO 质量认证体系,希望通过这个体系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对外的竞争力。 
      他们做得非常认真,把全公司的人员都调动起来了,质量手册的论证做到了每一个员工;他们按照标准的软件工程模型进行了开发流程的重组;每一份流程相关的材料都约定了格式,并进行了归档说明;每一个环节都设定了质量监督员来考核和回顾;…… 
      接下来,他们开始实施。 
      三个月后,他们发现了一个问题:所有环节的质量监督员是同一个人,他没有工程经验,于是他提出的问题总是得不到工程负责人的确认。——很显然,没有工程负责人愿意说自己这里存在问题:有问题就要改,就有可能中断或者重新来过。再则这质量监督员也没有管理权限,于是他即使确认了问题,也没有权利要求立即整改,工程负责人随时可以以进度为由搁置这份监督报告。 
      再两三个月后,他们发现一切如旧,好象工作并没有因为《质量手册》的存在而发生什么变化,在手册上被改造的流程因为人力资源不充分而没有办法运作起来;绝大多数应该书写的材料因为时间不够而被“候补”。 
      改变最大的是综合部,这里多了一个虚设的机构用于分管ISO 质量,综合部的经理也变成了分管质量的副总,但又没有因此而多拿一分钱。改变最少的是开发部,其表现为每个人的显示器顶上放了一本质量手册,用来挡住窗口射进来的阳光,以及落向显示器的灰尘。 
 
      两年之后,我们一群人来回顾这一次失败时,很多人都说是“体制的问题”,说是原有的公司转型到新的公司,不适合新的公司的管理体制以及对管理的要求。 
      其实这并不十分正确。体制的内涵是分两个方面的,其一是“体”,即“体系”;其二是“制”,即“制度”。“ ISO质量体系”所产生的那份手册只是“制度”,在它的背后,所要求的是对旧有“体系”的改变。——旧的公司转型到新的公司,不是搬来一本“管理制度”给每个员工读一遍就要可以的了。 
      在这一个转型期,第一要务是解决“体”的问题,也就是“组织机构建设”的问题。如果把这个问题缩小到开发部门的工程环节,那么就是“如何组织开发团队”的问题。有了确定的团队模式,才能寻求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才能把这样的制度实施在团队之上。 
 
      汉朝的刘向在《新序·杂事二》中记录了一个故事,说是魏文侯出游,见路人把羊皮统子毛向内皮朝外地反穿着,还背着一篓喂牲口的草。文侯奇怪地问他为什么。这个人答道:我爱惜这件皮衣,怕毛被磨掉了。文侯叹道:你难道不知道,如果皮被磨尽了,毛不也就掉光了吗?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确定的组织机构,又如何能指望做出来的管理制度“合用”呢? 
      Y 公司在1999年至2001年一直保持着从K 公司移植过来的组织机构模式和管理模式,两年的组织机构建设的时候被白白浪费了。本来,做 ISO 体系是最后一次弥补组织机构建设的机会,然而在管理者还没有意识到“皮之不存”的时候,Y 公司就连“毛”也都掉光了。 

      这是一次完全失败的治疗经历,可是收获是找到了这种普遍存在的疾病的病源!是体制吗?要是是的,那这个病,不要说医生,很多病人都能准确的说出来,可是他们的病情依旧。不是体制吗?可是文中明明说的也就是这个呀。
       确实是体制,可是不十分正确。因为体制还太大太泛,要更深入其内涵:体系和制度。制度都不缺,因为这就像往苦的汤药里加的糖,糖这个从来都有。可是恰恰很多病人就是只吃了这个糖。很可惜,单纯的糖无法治病,真正治病的是那些苦的药,也就是那个“体”!可是,体系的整治实在太苦了,可以要远远超过大部分中药,形象的说,这可能是割股之痛。这,虽然有关云长那样的不打麻药都能刮骨疗毒的神人,但是武圣也就那一个。想想,你们公司或团队能做到吗?

      还好,幸运的是,并非每个公司都已经病到“体”上,他们还不需要承受割股或者刮骨一样的痛苦,因为他们只是“制”上出了问题。制度出了问题?是谁不遵守,拖出去砍了不就行了!这么简单的事,还会有问题?
      客官莫急,且看周大夫的分析——谁动摇了你的制度
      
原文
      组织模式确定的同时,相应的制度也有随之建立。很少是有几年之后才来补制度的。 
      然而制度究竟决定了什么呢?我们先来看看,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了纰漏: 
  1.  没有制度,你没有办法和依据来惩戒员工,因此是管理者的过失; 
  2.  有了制度而没有惩戒他,是执行者和监督者的过失; 
  3.  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惩戒,那就是教而不改,就真正是员工的品性和素质的问题了。 
      因此,先做制度总是好的。至少在你选择做伏剑自刎的李离之前,你还有机会把黑锅扔到出问题的员工的头上。 
 
      对于一个已经规范管理、体制健全的公司,不容许员工犯错是对的。即使是一次犯错,立即开除也说得过去。但还是有前提的,这至少包括: 
  1. 员工已经接受过相关的培训,这至少包括员工规范和技术技能的学习。 
  2. 在该员工之前,相同的或者相关的错误没有被枉纵。 
      第一条是人性化的体现。中国人常说不知者不为过:员工不知道,管理者也没有给他知道的条件,那怎么能说是他的过错呢?如果因为不知道而出了问题,那管理者首先应该自省才是。 
      第二条则是公平性的体现。不管是针对谁,制度都是一样的,没有情面可讲的,常说的“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在制度面前行不通。规矩一旦被破坏就形同虚设,反而被员工作为笑柄,用来类比其它的制度。如此一来,整个的制度也就离崩溃不远了。反过来,在已经被破坏了制度面前,若再做杀鸡儆猴状,那猴子是被吓着了,不平声、怨愤声也就跟着出来了。 
      因此最好的方法是赶紧修订制度,而不是修理人。 
 
      所以,经常的情况下,动摇了制度的人不是犯错的员工,而是管理者自己。如果在制度面前,既做得到“人性化”,又做得到“公平性”,那么当管理者的便可以多做几次黑脸的包龙图,而脖子上的脑袋便可以比李离顶得长久一些。

      通过上面这段文字,我们的总结是:
      任何一项制度,是否能切实落到实处,能否有效执行,关键是领导,是管理者。
      任何一个团体,动摇制度的稳定,使得制度形同虚设的,肯定是管理者的过失或者执行不公平。
      
      所以,制度也会出毛病,他失去执行力了,因为领导能力不够,或者重视不足;失去威慑力了,因为执行中破坏了公平性。

      体制病的两个病根已经确定,之所以难治,是因为药太苦。“体”的病,可能要截肢,要刮骨;“制”的病,虽然要好一点,但是虽然神勇无双的关公极少,坚决而公平的包公也不多,所以,这个病仍旧是一大顽症。但非此二人,无法治此病;不治好此病,必死无疑。请三思慎行!
      病症已说,药方已给,能否治病,就是“修行在各人”了!

posted on 2013-07-30 15:40 Tim 阅读(362) 评论(0)  编辑 收藏 引用 所属分类: 品读《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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