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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收下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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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夜人日记(一)
一,酒鬼
巴库斯
的梦呓
漫步在艾尔文森林,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你能猜测这石头的来历吗?在这片梦幻的土地上,任何平凡的东西都可能有不凡的经历。也许这块石头曾陪伴幼年时期的洛萨和麦迪文,在他们的口袋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清凉的午后;又或者,这块石头曾被造访暴风城的矮人拾起,用来敲紧他们松垮的火枪筒呢。
我是个懒散的人,喝着狮王之傲旅店香醇的朗姆酒,躺在艾尔文森林的树荫下,半眯着眼睛望着从树叶隙缝里落下来的阳光。偶尔有不知道谁家的猫儿路过,用它们毛茸茸的身体蹭了蹭我歪戴的帽子就走开了。我是个懒散的人,我的心比止水湖的水还要清澈沉静,瞬息而过的念头比修道院里婴儿的呼吸还要轻柔。
炉火上的水开了,让我们把思绪转移到我的小木屋里来,我现在坐在自制的木凳上,就着炉火喝着温热的火酒。我的身世很特别,嗯,我的意思是说,我妈妈在矿井里把我生下来,直到我成年,我都不知道我爸爸是谁,我甚至怀疑连我妈妈自己都搞不清楚。不过,言归正传,她毕竟是我的妈妈,虽然从小我生性顽劣,她可没亏待过我,甚至在我12岁那年她曾想把我送到北郡修道院让我学习经文,也许是那里的空气太糟糕了,我一到那儿就头晕恶心,种种症状表明,我更适合在闪金镇当伐木工,而非在一个小教堂里忍受牧师们的嗡嗡声。
如我所愿,我退学并成了伐木工,我的少年时期几乎全在东谷伐木场度过,单调的伐木声日复一日,使我的头脑简单得就像东谷的奶牛,岁月的意义仅仅停留在夜晚仰望星空的一瞬--我找不到比这更惬意的时刻了。不过我的伐木工朋友们可从不会抬头看星星,他们只会在诨笑话或者讨论东谷某个已婚女人的哄笑声中入睡。
少年时期的孤单如影随形。
我尝试与湖边的鱼人交流,它们似乎对我存在很大的敌意。后来,我年少不安的心终于有了慰藉,湖心小岛上有很多流浪的黑暗巫师,我利用工余时间跟一个女巫师“好”上了。 “好”上的意思是说,我常故意去骚扰她们讨论黑暗魔法,不管是模仿公牛的叫声还是模仿伐木机声。她们对我恨之入骨,不过我总能在她们不算高明的魔法追击下逃之夭夭。其后,不管她们举行什么仪式,必定会派一个女巫师看场,在一次又一次被这个女巫师变成绵羊之后,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我越来越喜欢被她用邪恶魔法变成绵羊的感觉--这种感觉有如一团被遗弃的泥团被一个泥塑高手轻轻的揉捏成一个完美作品。我就是那团被遗弃的泥团--而把这团泥变成艺术品的艺术家,就是我梦寐以求的黑暗流浪女巫:瑟琳娜.默冰。
凹陷而沉默的眼睛带着微弱的邪恶,淡紫的嘴唇,肤色偏黑,这就是瑟琳娜的外貌。我是个正常人,从正常人的眼光来看,这个女人外貌可是大大不行,还不如伐木场那个白皙的烧水少女,况且她就像她的姓氏一般,沉默而且冷漠,据东谷的人说,这些黑暗巫师会把死人的头发作为施法的道具。可是毋容置疑的,她却在吸引着我,也许是我过腻了过于简单的日子,所以对复杂的事物产生兴趣以寻求生活上的平衡,也许是我无聊透顶罢了。
卫兵托马斯进城当天,我托他买了一盒糖果。傍晚,夕阳照在东谷的湖面上,湖心的石碑反射出淡红的光线,偶尔有鱼儿跳出水面,森林里安静极了。我决定揣着这盒糖果向她表白,她远远的看到我游向湖心,在我未曾上岸时就把我变成了绵羊,糖果沉入湖底。挣扎着喝了几口水,当我变回人形她已经不见了,我湿漉漉的一屁股坐在湖边的大石上,有点失落,有点幸福。
托马斯是我唯一可以交谈的朋友,每次看到我远远的扛着木材走过,他总是说“嘿,伙计,搞定那个黑妞没?”我会把木材放地上,解开腰间的围巾擦擦汗,然后向他细说进展,他总是含笑看着我,然后和我一起坐在东谷桥头的草地上,给我献谋划策。我喜欢和他交谈,并非因为他真的懂我,或者因为他很聪明,而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会因为我喜欢上流浪女巫而笑话我的人。
终于有一天我也厌倦了伐木工的日子,我想要飞翔的天空,而这天空并不远,它就在闪金附近的暴风城,我儿时经常流连往返的地方。 托马斯帮了我的大忙,向暴风城防御部队推荐我做暴风城的卫兵,然而卫兵队长费伦退回了他的推荐信,“然而如你所知,托马斯,我们暴风城的卫兵一向要求严格,从
巴库斯
的身世经历看来,他不乏蛮力和勇气,但他从未受过精神的洗礼,这跟兽人有什么区别呢?总而言之,
巴库斯
未必胜任守护暴风城之卫兵一职。 --暴风城卫兵队长, 费伦.密瓦涅”,费伦的话刺痛了我,我开始后悔小时候没有在北郡修道院多头昏几天,但是回头一想,倘若再给我一次机会选择回到过去,我也未必呆得下去。命运的脉络纷纭交错,看起来似乎有很多种可能,可我的未来实际上只有一个可能,这个可能就是占卜师所说的宿命。
失落的走在闪金镇的小路上,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小时候我只知道快乐的生活,从来不去考虑未来,也不会有梦想。现在我开始觉醒,但是梦想却让我痛苦,梦想的翅膀还未长出我的肩膀就已血淋淋的暴晒在夜晚的月光里。我走在幽暗的树影中,耳边净是树丛蟋蟀的低吟,“难道我就这样过完我一生的日子?”我看着路边一个一个新砍的树桩,也许斧头和锯子就是我这个微不足道的生命的全部。我曾是个快乐快乐的单身汉,喝着爽口的朗姆酒吃着香喷喷的野猪肉,度过了20几个年头。而今晚,我要去母亲的坟前,感谢她给我一个快乐的童年,在感受到成年的痛苦后,才更懂得快乐来之不易。她的坟墓就在暮色森林,那个鬼地方我很少去,因为不喜欢那里幽暗阴霾的天气,而且有很多邪恶的生物。母亲是个老糊涂,一把年纪还兴匆匆赶去守夜人罗伯特家,参加他女儿的满月酒,结果在路上丢了性命。我把她安葬在那里了。那时候我是个对忧伤免疫的邋遢鬼,她去世的时候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只是用我的斧头砍死了两百多只恐狼作为报复。
我未曾料到,这片鬼影憧憧的暮色森林,原来就是我飞翔的天空。
posted on 2007-10-17 14:13
lones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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