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很多类并不是被设计作为基类的。只有类在行为上是它的派生类的接口时(这些派生类往往在堆中分配,通过指针或引用来访问),虚拟函数才有意义。
那么什么时候才应该将析构函数定义为虚拟呢?当类至少拥有一个虚拟函数时。拥有虚拟函数意味着一个类是派生类的接口,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派生类的对象可能通过一个基类指针来销毁。例如:
class Base {
// ...
virtual ~Base();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 ...
~Derived();
};
void f()
{
Base* p = new Derived;
delete p; // 虚拟析构函数保证~Derived函数被调用
}
如果基类的析构函数不是虚拟的,那么派生类的析构函数将不会被调用——这可能产生糟糕
的结果,例如派生类的资源不会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