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10-03-2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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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相关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决定采用多数国际
CFP组织正式成员的做法,在中国实施两级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
即金融理财师(Associate Financial Planner,以下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以下简称CFP)认证制度。
AFP的商标为CFP的商标为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在成为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前,只进行AFP的资格认证,在成为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后,除AFP的资格认证外,同时进行CFP的资格认证。
按照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的规定,无论AFP还是CFP,都必须在达到其制定的教育(Education)、考试(Examination)、从业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s)标准(以下简称为“4E”标准)后,方可取得相关的资格认证。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成立之后,在研究了18个国际CFP组织正式成员国家/地区的CFP培训经验,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台湾和香港的CFP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开发了一套结合国际化和本土化,兼顾现实性和前瞻性,包括金融理财基础、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及遗产筹划等五个模块共计240学时的金融理财师培训体系。经过委员会讨论通过,将其确定为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4E”标准中的教育标准,相应的包括5个模块的资格考试时间定为10小时。
第一批AFP学员培训和考试完毕后,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就其原有的AFP和CFP资格认证体系,与国际CFP组织及其采用多级制的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正式成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重新探讨。在广泛征求各大参训金融机构和学员的意见,并到上海、南京和杭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来自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台湾金融研训院、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知名学者,和来自金融理财领域的资深专家进行了5次正式论证,最终提出了对之前所制定的AFP资格认证标准和未来将进行的CFP资格认证标准的调整方案(请参阅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两级资格认证体系示意图)。
金融理财师认证体系调整的原则和精神如下:
一、关于AFP资格与CFP资格的定位
按照国际经验,AFP和CFP两级资格之间应该有明显的区别,原因是:
1) 国内对于具备基本理财技能的AFP的需求数量和急迫感均远远超过具备国际水准的CFP;
2) AFP和CFP两级资格之间有明显的区别,可以保证AFP和CFP的差异化;
3) 国际组织在批准中国实行两级认证体系时,明确指出AFP与CFP持照人 数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差距;
4) 在实行多级认证制度的国家,AFP和CFP持照人数之比大约为10:1。
二、关于AFP与CFP培训标准的定位
AFP培训为CFP培训的第一阶段,课程为金融理财原理,共计108学时。
通过培训,学员应该能够:
ü 成为具备AFP持照水准的中国本土化金融理财师;
ü 了解现代金融理财理论;
ü 基本掌握各项理财工具;
ü 具备为客户服务的基本技能;
ü 具有崇高的金融理财职业道德;
ü 通过结业考试,学员可获得《金融理财师培训合格证书》,从而满足参加AFP资格考试的要求;获得AFP资格并参加高级理财培训课程结业后,可申请参加CFP资格考试。
在完成AFP培训后,学员可参加CFP第二阶段的培训,即高级金融理财课程。它包括,“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个人税务与遗产规划”、和“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四门专业课,以及综合案例演练,共计132小时。在完成CFP培训且合格后,即可参加CFP资格考试。
通过培训,学员应该能够:
ü 成为具备CFP持照水准的国际化金融理财师;
ü 掌握现代金融理财理论;
ü 熟练运用各项理财工具;
ü 提高为客户服务的综合技能;
ü 具有崇高的金融理财职业道德;
ü 通过结业考试,学员可获得《国际金融理财师培训合格证书》,可申请参加CFP资格考试。
三、关于体系调整的说明: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按照国际CFP组织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原有“金融理财原理”课程(78学时)进行了增加和充实,新增和加强了CFP职业道德与执业标准、客户价值取向及行为特性、金融理财与法律、经济学基础等内容;并将原“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和“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课程的内容进行适当缩减。新的AFP培训课程共计108学时。
CFP课程(132学时)内容包括:“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个人税务与遗产规划”和“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四门专业课程;另外,同时加设48小时的综合案例分析课程。
两级资格认证体系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