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7-04-29 20:17
Shuffy 阅读(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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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http://www.cppblog.com/tiandejian/archive/2007/04/28/ECPP_10.html
第10条: 让赋值运算符返回一个指向 *this 的 引用
关于赋值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你可以把赋值操作连在一起:
int x, y, z;
x = y = z = 15; // 一连串的赋值
令一件有趣的事是:这一赋值工作是自右结合的,所以上面的赋值链可以解析成这样:
在这里, 15 首 先赋 值给 z ,然后这次赋值的结果(就是更新过的 z 的值)将赋给 y ,然后这次赋值的结果(就是更新过的 y 的值)又赋给 x 。
这种实现方法的本质是:赋值时,返回一个指向运算符左手边参数的引用,当你为你的类实现赋值运算符时,你应该遵循这一惯例:
class Widget {
public:
...
Widget& operator=(const Widget& rhs) // 返回值类型是一个引用,
{ // 该引用指向当前类
...
return *this; // 返回至运算符左边的对象
}
...
};
这一惯例对于所有的赋值运算符同样适用,不仅仅是上述的标准形式。于是,我们要这样书写:
class Widget {
public:
...
Widget& operator+=(const Widget& rhs) // 这一惯例对于 += 、 -= 、 *=
{ // 等运算符均使用
...
return *this;
}
Widget& operator=(int rhs) // 即使某些时刻运算符的参数不合常规,
{ // 这一惯例仍需要得到贯彻
...
return *this;
}
...
};
这仅仅是一个惯例,不遵循这一惯例的代码也能够得到编译。然而,所有的内建数据类型,以及标准库中所包括(或者即将包括的,可以参见第 54 条)的所有类型(比如说, string 、 vector 、 complex 、 tr1::shared_ptr ,等等)都遵守这一惯例。当你要做一些有悖于该惯例的事情时先要考虑一下,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否则请遵循惯例。
需要记住的
l 让赋值运算符返回一个指 向 *this 的引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