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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上有关移动互联网方面的讨论越来越多,我看到了侯自强前辈的精辟观点,也看到了项立刚老师的精彩文章。同时,我也看到了一些支持中国移动限制独立WAP的言论,虽然这些言论都不用实名发表,但由于这些言论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因此,还是觉得有必要在此整理一下,并谈谈我的看法。暂且叫它“中移动限制独立WAP的十五个理由”吧:

理由一:独立WAP站没有执照,没有运营许可,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独立WAP网站的发展。
1.其一,独立WAP网站中有很多是正式成立公司经营的,工商税务等法律手续完备。谁说没有执照。
2.其二,很多独立WAP网站是申请了ICP证的,所用域名都列在ICP证的域名一栏里,这就是运营许可。
3.其三,独立WAP的运营从来不处于法律监管真空,现在只是在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监管方面滞后。

理由二:独立WAP网站,免费服务没有前途,没有业务模式,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独立WAP是有业务模式的,其中最基本的一种就是广告模式,现在已有几家广告代理公司进入此领域,并有所建树。除了广告模式外,我们开始看到一些独立WAP正在或将要开发收费服务。
2.其二,独立WAP网站不等于免费WAP。一个WAP网站在建设之初可能有业务模式设计,也可能没有业务模式设计,只有经营者知道,经营者在发展中发展自己的业务模式,将促进电信服务的不断创新。
3.其三,天底下有多少人会为不挣钱的事去投资呢?只不过不同的业务的投资回报期不一样而已。有业务模式的也不会过早地说出来他的业务模式啊。在市场经济下,谁经营谁负责,没听说工商局提出哪个企业不赚钱,就不给发工商执照的吧。
4.其四,独立WAP最后是否挣钱,与中移动有什么关系呢,哪怕最后有些WAP网站不赢利,那是投资者自愿的。
5.其五,马上就赚钱的不一定就是好的业务模式,关键看它是不是可持续发展。不少独立WAP 看到了一些SP收费业务是立足于诱导用户冲动定购,但实际上给用户创造的价值让用户多次重复自愿消费的有多少呢?很多独立WAP网站相信,要先为用户创造价值,然后在用户自愿和理性消费的基础上,再收取费用。难道这不是更加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业务模式吗?

理由三:独立WAP网站的免费内容和服务冲击了移动梦网的业务,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优胜劣汰,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是符合市场规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
2.其二,现有移动梦网业务中有几种产品是创新的呢?其中不创新或没有竞争力的产品受到冲击是不是很难避免呢?
3.其三, SP需要化很多的力气去和运营商拉关系,用于产品的创新的力气自然就会少了一些。中国移动是不是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提高付费业务的水平上。
4.其四,移动增值业务暴利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结束移动增值业务暴利的功臣之一就独立WAP网站。

理由四:中移动的频谱资源是有限的,中移动要把频谱资源管好用好,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在《物权法》第五章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无偿给中移动使用。
2.其二,无线频谱是属于国家一种稀缺的重要战略自然资源,它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他的使用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而不是为中移动一家企业的利益服务。
3.其三,基础运营商之所以叫基础运营商,因为他有责任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基础通道。

理由五:现在手机上网的GPRS容量不够用了,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现在中移动的GRPS容量并不是不够,特别是各地的EDGE纷纷完成,上网容量不是问题。
2.其二,从用户购买上网套餐时,用户就有权在中移动现有的GPRS、EDGE的上网容量范围内,自由地使用这些资源。用户有权利用购买的GPRS、EDGE通道去上他喜欢的任何一个合法的网站。
3.其三,这些上网用户都是付费的,如果上网容量不够,中移动是应该扩容的。如果中移动发现价格不划算,是有权利提价的。

理由六:独立WAP的网站太多了,太乱了,为了优化上网用户体验,中移动要为消费者选择精品网站,对这些精品网站进行政策倾斜。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其它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己的自主选择权。他想去的合法网站你不让他访问,是不是剥夺了用户的选择权呢?
2.其二,现在的移动梦网中,也有精品业务,现在的用户体验如何,有多少用户喜欢?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呢?
3.其三,所谓的精品业务最后会不成还是有背景有关系公司的业务集合?会不会是另一种形式的垄断?被垄断了的产品用户体验能好到哪儿去呢?
4.其四,几个移动工作人员认为是精品的业务就是精品业务吗?这几个人的判断能代表几千万用户的消费选择吗?
5.其五,不能低估消费者的智商。消费者把好的用户体验的网站设为书签,还需要中移动的精品网站清单吗?

理由七:有些独立WAP站有黄色内容,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WAP网站的黄色内容问题,公安部正在联合十部委在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其中就有针对WAP网站的,中移动不是此十部委之一,它没有执法权。
2.其二,部分独立WAP网站中有黄色内容,移动梦网网站中也有黄色内容,而有很多品牌化经营的独立WAP网站中是没有黄色内容的。难道说因为移动梦网中有黄色内容,也要限制移动梦网的发展。
3.其三,要相信政府监管部门有能力管理互联网上的黄色内容,肯定也有能力管好移动互联网上的黄色内容。
4.其四,如果黄色内容交给中国移动管理,那么谁来管理移动梦网的黄色内容或意淫内容及不良信息?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
5.其五,在移动梦网的7年发展历史中,甚至在独立WAP网站产生之前,手机网络上就一直有意淫付费产品存在,很多消费者都知道此事。移动梦网是培育意淫产品的‘温床’,只是最近在政府‘文明办网’的强力监管之下,它的内容才有所好转。这又一次证明,只有政府才是合法的监管主体。
6.其六,现在有部分独立WAP网站涉黄,的确是一个可悲的现象。但随着政府“文明办网”的政策进一步加强,内容肯定会得到净化。

理由八:你不向中移动靠拢,不化时间去搞好和中移动的关系,那被中移动限制了,那也不能怪中移动啊。
1.其一,提出这一点的网民是不是在鼓励大家去腐败啊?都去向中移动申请才能运营,这么多站长都去了,那权利寻租的机会不就多了吗?
2.其二,再好的网站,如果中移动的人说你的网站不合中移动的标准,不能保证接入质量,你怎么办?
3.其三,这么多省的移动都要去拉关系,你的网站的运营成本受得了吗?
4.其四,这样的移动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吗?不成为中移动的后花园了。只有关系好的,才能进这个后花园了。
5.其五,某一天你得罪了哪一位移动工作人员,本来已经进入白名单的你,投资了几百万的网站又回到了灰黑名单怎么办?这和大家期待的法制化的管理有多远?
6.其六,这种许可的权利好象只有国务院批准后,有相应的行政许可权利才可以的吧?

理由九:中移动对限制独立WAP站发展,你不是还可以转向客户端去发展吗?这样,你不是还有生路的吗?
1.其一,这个有点是在鼓动独立WAP从业人员当逃兵,放弃独立WAP阵地。
2.其二,客户端的门槛高啊,投入大,用户还需要安装,这么多手机终端都要投入开发,客户端的更新不方便,有几个公司有足够的钱最终能成功地发展好一个客户端呢?
3.其三,客户端也要依赖网络基础啊,今天搞主页推送,明天会不会搞上网资费差异化,客户端也被上网资费差异化了,还有什么搞头啊。
4.其四,只要中移动的成为最大的内容服务商的定位不改,中移动的客户端也要排挤你的。看着好的客户端应用,你是创新出来了,中移动他也要做怎么办?

理由十:中移动是国家产业支柱,可以牺牲下游利益,而去达到运营商的收入目标。
1.其一,移动互联网的公平竞争,将对移动电信消费市场带来革新,将大大促进中国的信息化建设,是符合最广大的消费者的利益的。消费者的选择权高于一个企业的利益。
2.其二,移动互联网的公平竞争,将引发一次互联网的革命,将导致整个产业的爆炸性发展,将极大地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整个产业的发展高于一个企业的利益。
3.其三,为什么一定要牺牲移动互联网网站的利益,来达到中移动的收入目标呢?双方合作,能不能达到中移动的收入目标呢?完全是可以的。中移动有多少次愿意放下身段,来和独立WAP进行平等的对话呢?
4.其四,先不论中移动转型为内容服务商是否错误,但不管中移动是否转型,他总不能剥夺独立WAP站的公平的生存权吧?
5.其五,一个健康发展的产业,比一个垄断的企业的收入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哪个更为重要,更有价值呢?

理由十一:网关是中移动购买的,他在网关上做什么变动是他的自由。中移动通过改动网关设置来限制独立WAP发展是他的自由。
1.其一,这就好象中国电力把中国移动大厦的电关了,就说,电力的“网关”是我中国电力投资的,什么时候想关你电就关你电。中移动你受得了吗?
2.其二,这就好象中国电信说,我把网关改了,中移动你是我竞争对手,我对你的www.chinamobile.com不保证接入质量。让浏览者三天两头访问不到你,那中国移动会不会和中国电信打官司呢。
3.其三,千万不要忘记《电信条例》对基础运营商的要求,千万别忘记什么叫公共基础设施。通道资源是公共资源,并非企业资源,网关是通道资源的一部分,必须按公平的原则公平地为全社会服务。而不能成为一个企业垄断的工具。

理由十二:手机上网用户上网是我接入的,我必须对手机上网网民负责。因此一切在移动网络上跑的内容和服务都归我中移动管。
1.其一,手机上网用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都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个体,为什么需要中移动来负责呢?法律上没有这个规定吧?政府也没有对中国移动有这个要求吧?
2.其二,如果中移动一定要负责,手机上网网民在网上干违法的事,中移动也能负责起来吗?按照你的理论,这些网民可是中移动接入的哦。
3.其三,现在有些人混淆了SP|CP和独立WAP网站。SP|CP是和中移动有合作协议的,因此他们受到协议的制约,本来,作为协议一方SP|CP在法律上,和中移动是平等的,但由于中移动的强势,现在变成了中移动是上级领导,而SP|CP 变成被管理对象,而不是真正的商业合作关系。而独立WAP网站与中移动没有合作协议,没有在中称动做收费接入,它只有在IDC有服务器接入,因此它是独立的,不归中移动管。
4.其四,同时,增值业务监管和移动互联网监管也被混淆了,目前信产部建立起来的增值业务监管是针对SP|CP的。而移动互联网监管是针对独立移动互联网网站的。这两种监管是针对两个完全不同的监管对象群体的。
5.其五,移动互联网网站的监管:运营许可ICP归信产部管,黄色内容归公安部等部委管,版权保护等归有关法律管。轮不到运营商来管。

理由十三,有的独立WAP网站流媒体流量太大,占用了太多GPRS通道资源,因此要限制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中移动现在的上网费很多都是按流量收费的,有钱的用户愿意按流量支付费用,该高兴的是中移动啊。
2.其二,如果用户是用包月不限流量的套餐去看流媒体,你可以把这种包月价格定得更高一些,有的人用得多,有的人用得少,包月价格不就是中移动自己在总体流量消费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吗?
3.其三,关键是中移动不能对待不同的WAP网站采取不同的资费方式,中移动如何对待自己的网站,就应该如何对待独立WAP网站。这是最基本的公平竞争原则。

理由十四:独立WAP站版权保护问题严重,中移动需要限制独立WAP网站发展。
1.其一,网络版权问题国家已经立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网站出现版权侵犯如何处理。
2.其二,版权官司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事情。只要国家法律部门执法力度适度,就能解决这些问题。
3.其三,在独立WAP版权方面的侵权问题,与现在的WEB网站相比,在程度上轻得多,我们也没有听说,因为WEB上版权问题严重,就要限制WEB整体的发展吧。

理由十五:独立WAP网站,内容和服务没有价值,因此中移动可以限制独立WAP的发展。
1.其一,独立WAP网站的内容和服务有没有价值,是应该由用户说了算吧。中移动没有发言权。中移动有几个人在使用这些产品呢?他们真正了解这些产品吗?他们是这些产品的针对用户群吗?
2.其二,现在独立WAP的整体用户数量和访问量超过中国移动的门户网站,就说明,用户认可独立WAP网站的价值。

本来不想写这些东西,如果大家两年后来看这些东西,会觉得这一切争论都很可笑,这么简单的道理,当时怎么就变成了一个“移动互联网之争”了呢?但是,又觉得,在这个被垄断了的移动互联网时期,来说一说自己的观点,还是有必要的。

作者:万蝶移动博客交友社区CEO项方伟
posted on 2009-04-01 14:05 w2001 阅读(235) 评论(1)  编辑 收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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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中移动限制独立WAP的十五个理由 (zz) 2009-12-25 01:25 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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