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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第一次在货运上跟EMS打交道,我想也是最后一次了。
   12月3号在网上买东西,当天卖家就把货给了EMS。货12月5号才发出,到我的所在市是12月7号,等到12月9号还没收到货,靠,货到了也没打电话给我。当时我有其它的事情要做,就没理。
   我12月9号去北京出差了,就让同事帮我收。今天是12月15号了,回来一看,货还没到,上网一查,退回去了。妈的,我打当地的EMS服务电话,居然叫我去邮局申请调查,说可能是我地址写的不详细,我用的地址写得非常详细,而且用了几年了,别人能送到你就不能送到吗?没给我打个电话就把货退回去了!到底是我的责任还是邮局的责任啊?再打到北京的EMS服务电话投诉:“不是北京收发的货这里不受理,投诉请打当地的服务电话”,没见过这样的客服吧。
   我也在淘宝上开过店,用过不少物流,还没见过这么差服务的。以后都不用EMS了,老子这么信任你,还这么玩我,什么JB邮局,别搞什么物流了,我看就只适合在大街上摆摆摊卖卖邮票。

posted on 2006-12-15 14:21 品味C++,品味symbian 阅读(308) 评论(1)  编辑 收藏 引用 所属分类: 生活随笔

评论:
# re: 活了20多年,没见过像EMS这样的垃圾物流服务 2008-12-09 16:16 | 投诉中心
快递公司应不应该按保价额赔偿损失
11月初,安徽省合肥市消费者王先生向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今年9月15日下午,他在上海市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合肥临泉路办事处(以下简称佳吉公司临泉路办事处)快递一部侨兴牌手机到湖北荆州沙市关沮乡办事处,为了安全起见,王先生按照500元的保价额缴纳了保价费。9月23日,货物送达,收货人当场打开包装盒,发现手机没有了,包装盒里只留下一副耳机。
王先生告诉记者,在货物丢失的当天(9月23日),他就找佳吉公司临泉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反映此事。之后的20多天里,他多次找该办事处的两位经理交涉,均被告知手机丢失应该由王先生自己负责,公司不予赔偿。
“当时佳吉公司临泉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是说手机不能寄,但是后来他们收了我的货,并且按500元的货物价值收了保价费,让我在发货单上写是快运电器。之后工作人员一再说,货是不会丢失的,请我放心。现在手机丢了,他们又来推卸责任。”王先生说。
佳吉公司临泉路办事处周经理承认王先生交了保价费,但当时手机是消费者自己包装的,工作人员没有拆开验货,所以不能确定消费者的包装盒里是否装有手机。周经理表示,该办事处不能按照500元的保价额来赔偿,为了解决纠纷,愿意给消费者150元的补偿。
王先生表示,他是用透明胶带封装手机盒子的,他人是可以打开盒子拿走手机后再用透明胶带封装回去的。王先生认为,既然交了保价费,快递公司就应该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否则保价服务就失去意义了。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费军芳在受理这起投诉后认为,消费者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并且选择了保价服务,当快递公司将货物交给收件人时出现货物丢失的情况,快递公司应该按照保价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快递公司没有验货的责任不在消费者,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省去了某一个工作环节,出现货物丢失的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
你曾有过物流公司对你的不良待遇吗?你曾运的货物被快递公司搞丢的吗?你的货物曾被货运公司损害过吗?更多物流投诉 物流黑名单 垃圾物流公司 货运黑名单 垃圾货运公司 货代黑名单 投诉物流公司 快递黑名单欢迎到物流KT版http://bbs.02156.cn/forum-3-1.html,说出你的心声,共同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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