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要提高资本充足率,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增加资本;二是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前者成为“分子对策”,后者成为“分母对策”。当然,银行也可以“双管齐下”,同时采取两个对策。
一、分子对策
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分子对策,包括增加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的来源包括发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润等方式。留存利润是银行增加核心资本的重要方式,相对于发行股票来说,其成本相对要低得多。但一方面,这依赖于银行具有较高的利润率;另一方面,提高留存利润增加核心资本,是一个长期不断逐渐积累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如果一家银行核心资本离监管当局的要求相差很远,就必须采用发行普通股或非累积优先股的形式来筹集资本。虽然这种方式对银行来说成本很高,但由于一方面监管当局的要求对银行来说是强制性的,为了达到这一要求,银行就必须暂时不考虑成本,另一方面,这种方式还会使银行降低负债率、提高信誉、增强借款能力,从而降低借款成本,并且通过发行股票期间的宣传,能够有效地提高银行的知名度,树立银行良好的形象,有利于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同时,由于附属资本在总资本构成中所占比例不能超过50%,如果银行拥有多余的附属资本,那么,增加一个单位的核心资本,就等于增加两个单位的总资本。因此,通过发行股票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效果将会更加明显。从一定程度来说,银行上市是监管当局严格实施资本监管的结果之一。
商业银行增加附属资本的方法,主要是发行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券。
二、分母对策
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分母对策,主要是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以及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在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方面,虽然缩小资产总规模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由于这种做法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同时,银行股东或社会公众也往往将银行资产的增长速度作为判断银行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资产总规模的缩减可能使股东或社会公众怀疑银行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甚至已经陷入财务困境。因此,除非因资金来源的急剧下降而被迫采用这种方法意外,银行一般不会主动采用这种方法。因此,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方法,主要是减少风险权重较高的资产,增加风险权重较低的资产,其具体方法包括贷款出售或贷款证券化,即将已经发放的贷款卖出去;收回贷款,用以购买高质量的债券(如国债);尽量少发放高风险的贷款等。
在降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方面,可以尽可能地简历更好的风险管理系统,在达到监管当局要求的情况下,采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规定的内部模型或高级计量法来分别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以求对其进行更为准确的计量,从而降低资本要求;也可以在业务选择方面,尽可能减少银行需要承担高风险的业务,比如,减少交易账户业务就能够降低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三、综合措施
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往往可以“双管齐下”,同时采取分子对策和分母对策,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综合性方法是银行并购。在两家或多家银行并购以后,新银行讲拥有比以前单价银行大得多的资本,而且与此同时,可以合并以前多家银行重复的部分和机构,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从而增加资本;可以对所有资产进行充足,化解业已存在的不良资产,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可以利用合并后的新形象发行新股票,增加银行的核心资本。实际上,监管当局的资本要求是全球银行业并购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