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C++设计过程中的规则:
1、在编程序时,你是在为你针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中的思想建立起一种具体表示。让程序的结构
尽可能地直接反映这些思想。
a、如果你能把它看成一个独立的概念,就把它做成一个类
b、如果你能把它看成一个独立的实体,就把它做成某个类的对象
c、如果两个类具有共同的界面,将此界面做成一个抽象类
d、如果两个类的实现有某些显著的共同东西,将这些共性做成一个基类
e、如果一个类是一种对象的容器,将它做成一个模板 。
f、如果一组类、模板等互相之间有逻辑联系,将他们放进一个名字空间里
2、在你定义一个并不是实现某个像矩阵或复数这样的数学对象的类时,或者定义一个低层的类型如链
接标的时候:
a、不要使用全局数据(使用成员)
b、不要使用全局函数
c、不要使用公用数据成员
d、不要使用友元,除非为了避免a和c
e、不要在一个类里面放“类型域”;采用虚函数
f、不要使用在线函数,除非作为效果显著地优化。
posted on 2006-08-1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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